2007年12月12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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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时间紧迫”竟成侵权理由
郑其昂

  杨化临女士在三亚合法拥有一块面积约为242亩的农业用地,《土地房屋使用权证》上的有效期到2048年7月20日止。可是今年12月5日,三亚市国土局在未征得杨女士同意的情况下,就协同有关部门以公开拍卖形式将其中的60多亩卖出。国土局领导表示,因为时间紧迫,只好先收回其土地使用权后再进行补偿。
    显然,如果报道属实,当地国土局的做法已经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,而“时间紧迫”竟然成了侵权的理由!如果这也算理由的话,那么,拆迁的时候,也可以说时间紧迫,先把公民的房子拆了。如此,公民的财产权益必然在“时间紧迫”的幌子下彻底破碎。